律师解析:在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事宜一般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发起实施的。 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其所负有的尚未偿还完毕的债务且其资产储备不足以完全覆盖所有债务,乃至债务人明显丧失了清偿之能力时,该债务人有权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同样地,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无法按期偿还其到期债务时,他们亦可向同一法院递交关于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